湘西法院集中宣判黑惡犯罪案件10起73人 “案件清結”取得階段成效
2020-08-06 12:54:50 點擊:
7月24至30日,湖南省湘西州兩級法院對部分涉黑惡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宣判,共宣判涉黑及涉黑“保護傘”案件10起73人。湘西州兩級法院4月底前受理的一審涉黑涉惡案件和5月底前受理的二審涉黑涉惡案件全部清零,“案件清結”取得階段成效。
今年以來,湘西兩級法院全力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攻堅沖刺,特別是“六清”行動啟動以來,不斷加大案件審結力度,加快推進案件清結。截至7月30日,湘西兩級法院一審審結黑惡及“保護傘”案件101件,結案率達96.19%;二審審結黑惡及“保護傘”案件48件,結案率達92.3%;4月底前受理的一審涉黑涉惡案件和5月底前受理的二審涉黑涉惡案件已全部清零。
7月底,湘西兩級法院集中對涉黑及涉黑“保護傘”案件進行集中宣判,共宣判王仕勇等人涉黑案件6起,打掉涉黑組織4個,判處被告人69名,其中判處死刑1人,判處無期徒刑1人,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30人,判處財產刑共計2.6億余元;宣判彭世明等人涉黑“保護傘”案件4起,判處被告人4人,其中彭世明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
湘西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湘西兩級法院將繼續(xù)嚴格按照“六清”行動部署安排,針對大要案集中攻堅,全面開展“案件清結”工作,繼續(xù)加強“黑財清底”工作,確保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攻堅戰(zhàn)取得全面勝利。
典型案例:
1、王仕勇、王仕海等15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系列犯罪案
基本案情:王仕勇、王仕海先后以花垣縣昊陽興礦業(yè)有限公司、花垣縣同力礦業(yè)有限公司為依托,2011年以來逐步形成以王仕勇為組織、領導者,王仕海為領導者,王仕勇、王仕海二人網羅的親友、刑滿釋放人員及其他人員20余人(含另案處理的組織成員)為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為了稱霸一方、攫取經濟利益、樹立非法權威,經常采取暴力、或以滋擾、堵礦洞等軟暴力方式排擠、打擊競爭對手、鏟除障礙、“以黑護商”,有組織地實施了故意殺人、窩藏、非法采礦、強迫交易、破壞生產經營、故意毀壞財物、妨害公務等20余起違法犯罪活動,并致1人死亡,非法聚斂了上億元的經濟利益。同時,該組織還“以商養(yǎng)黑”,在獲取巨額的非法利益后,將獲取的利益擴充并發(fā)展組織成員,發(fā)放獎金,為組織成立提供犯罪資金及賠償費用,賄賂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充當保護傘,為其違法犯罪行為提供幫助。該組織在花垣縣特別是鉛鋅礦區(qū)形成了令人生畏的黑勢力,造成了重大影響,致使多名被害人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不敢舉報控告,甚至是執(zhí)法人員在履行職務受到威脅時都不敢聲張,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并給國家礦產資源造成嚴重破壞和損失。除組織犯罪外,王仕勇還伙同他人實施了一起故意殺人犯罪,致1人死亡;王仕海還伙同他人持槍實施故意傷害他人的犯罪,致2人重傷。
判決結果:7月24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對王仕勇、王仕海等15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系列犯罪案一審公開宣判。王仕勇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多項罪名,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仕海犯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采礦罪、故意傷害罪等多項罪名,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的刑罰。
2、向元林等18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案
基本案情:2005年以來,被告人向元林為了發(fā)展壯大自己的勢力,在社會上混出頭,攫取經濟利益,利用朋友、同學、同村等關系糾集社會上的無業(yè)閑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在吉首市峒河街道一帶進行開設賭場聚眾賭博、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特別是槍擊另一幫派頭目后,在吉首市峒河一帶形成了強勢地位,由此形成了以向元林為組織領導者,石舜為領導者,張斌、石長富、高華等人為骨干成員,劉靖輝等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犯罪組織采取開設賭場、敲詐勒索、串通投標、插手經濟糾紛、非法買賣土地等違法犯罪行為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自2005年成立以來至2019年被查獲,該組織共存續(xù)近14年時間,共實施違法犯罪行為28起,其中組織犯罪12起,組織違法10起,其他個人犯罪6起。在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過程中,向元林、石舜親自參與或者指使組織成員多次以暴力、威脅手段從事故意傷害、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拉攏腐蝕并利用國家公職人員庇護,影響極其惡劣,給他人的財產、生命健康造成了嚴重損失和極大危害,對當地的社會生活和經濟秩序造成了嚴重破壞。
判決結果:7月27日,湖南省龍山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向元林等18人涉黑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持有槍支罪、串通投標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向元林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五年,違法所得予以追繳;其余被告人分別被以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三年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的刑罰,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3、向衛(wèi)民、向衛(wèi)兵等9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案
基本案情:向衛(wèi)民在天橋山村一帶非法開采釩礦,期間先后籠絡親友、刑滿釋放人員及其他人員,組建犯罪團伙勢力。該犯罪團伙為攫取非法利益,依仗惡名,橫行鄉(xiāng)里,以暴力、威脅手段肆意強占當地村民的田地和山林用于修建開礦道路和非法開采釩礦,逐漸獨霸和壟斷了天橋山村及周邊的礦產資源。自2008年以來,逐步形成了人數較多、成員穩(wěn)定、分工明確、違法犯罪多樣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向衛(wèi)兵系向衛(wèi)民胞弟,依靠聽命于向衛(wèi)民,在向衛(wèi)民服刑期間,向衛(wèi)兵承繼向衛(wèi)民的領導作用,利用該犯罪組織的非法勢力和影響,通過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搶劫等違法犯罪活動,系該犯罪組織2015年后的實際領導者。該犯罪組織通過有組織地實施非法釆礦、開設賭場、高利放貸、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攫取了巨大的經濟利益,其大部分被組織、領導者向衛(wèi)民及其妻子龍雪兒所占有,部分經濟利益用于豢養(yǎng)組織成員、購買槍支、拉攏腐蝕國家公職人員等用途,支持了犯罪組織的生存、發(fā)展、壯大,為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了經濟保障。該犯罪組織長期盤踞天橋山村及周邊地區(qū),對天橋山村附近的礦產資源形成壟斷,多次針對當地村民和外來經商投資人員,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搶劫等侵財犯罪,受害群眾苦不堪言。該犯罪組織為發(fā)展和攫取非法利益的需要,逐漸向基層政權進行侵蝕,謀取政治地位,通過破壞選舉等非法手段,使向衛(wèi)民先后擔任天橋山村村主任、村支書以及古丈縣第十六屆人大代表。該犯罪組織還拉攏、腐蝕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為該組織成員提供相關幫助。受該犯罪組織欺壓、殘害的群眾多達近百人,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
判決結果:7月28日,湖南省花垣縣人民法院對向衛(wèi)民、向衛(wèi)兵等9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向衛(wèi)民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采礦罪、開設賭場罪、賭博罪、破壞選舉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行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向衛(wèi)兵犯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搶劫罪、強迫交易罪、強奸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7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的刑罰。
4、田耿、張勇等18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聚眾斗毆等罪案
基本案情:2005年至2015年期間,田耿先后將黃姜武(另案處理)、張少親、龍自峰、張勇多股社會勢力收歸名下,逐步形成了以田耿為組織、領導者,黃姜武、張少親、龍自峰、張勇為骨干成員,龍明通、張小明等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為了稱霸一方、攫取經濟利益、樹立非法權威,經常采取暴力、或以滋擾、恐嚇等軟暴力方式排擠、打擊競爭對手,有組織地實施了聚眾斗毆、串通投標、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等違法犯罪活動,非法聚斂巨額的經濟利益,并致多人受傷。同時,將獲取的利益用于組織違法犯罪活動,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充當“保護傘”,以及向組織成員及家屬提供生活費用等,以維系、鞏固組織發(fā)展。該組織在吉首地區(qū)特別是建設工程招投標領域造成了重大影響,甚至公然圍堵湘西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恐嚇部分工作人員,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判決結果:7月30日,湖南省鳳凰縣人民法院對田耿、張勇等18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聚眾斗毆等罪案進行公開宣判。田耿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串通投標罪等多項罪名,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余17名被告人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罪名,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罰,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者罰金;對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均依法予以追繳。
5、彭世明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貪污、受賄、徇私舞弊不征稅款案
基本案情:2011年以來,王仕勇先后以花垣縣同力礦業(yè)有限公司等為依托,逐步形成以其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2014年12月底,花垣縣政府成立聯(lián)合檢查組對偷稅漏稅和虛假進項抵扣等問題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同力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存在虛假抵扣問題,王仕勇請求時任縣國家稅務局局長的被告人彭世明予以關照,彭世明便要求檢查人員不再檢查該公司,致使該公司未被查處。彭世明還單獨或者伙同他人采取虛報支出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共計74萬元;為管理服務對象在工程承攬、稅務稽查、稅收征管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者伙同他人索取、非法收受財物共計482萬余元;為徇私情、謀求私利、收受好處,明知花垣縣天地人礦業(yè)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不符合民政福利企業(yè)增值稅即增即退優(yōu)惠退稅條件,通過打招呼、插手干預等形式,讓其違規(guī)享受民政福利退稅10056萬余元,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裁判結果:湖南省龍山縣人民法院以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貪污罪、受賄罪、徇私舞弊不征稅款罪,數罪并罰,依法判處被告人彭世明有期徒刑十九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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